
實行消費稅以來,國家對卷煙的稅率作了三次調整。第一次調整只對甲類卷煙稅率適當作了調減,即自1994年1月1日起,甲類卷煙稅率由45%暫減為40%;第二次調整于1998年7月1日起,將原稅目甲、乙類卷煙調整為甲、乙、丙類三檔,同時將甲類卷煙(含進口卷煙)稅率由40%調整為50%,丙類卷煙定為25%,乙類卷煙仍為40%,雪茄煙稅率由原來的40%調整為25%;第三次調整于2001年6月起,將卷煙的稅率由《消費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比例稅率,調整為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卷煙不再按甲類、乙類劃分)。定額稅率為每標準箱(50000枝)150元。比例稅率為每標準條(200枝)調撥價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卷煙稅率為45%;每標準條調撥價不足50元的,稅率為30%。雪茄煙、煙絲的稅率未變,分別為25%、30%。進口卷煙、白包卷煙、手工卷煙以及未經國務院批準納入計劃的企業(yè)和個人生產的卷煙一律按照45%的稅率征稅。
按照新規(guī)定計算卷煙消費稅時,比例稅率的確定是重要環(huán)節(jié)。按“每標準箱”銷售的要換算成“每標準條”,計算出每標準條的調撥價,以確定比例稅率。每標準箱為50000枝,每標準條為200枝,則每標準箱有250條卷煙。
例如:某卷煙廠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卷煙和煙絲。3月自產煙絲15噸,用于生產卷煙8噸。3月15日銷售卷煙10箱,每箱調撥價20000元;3月20日銷售卷煙18箱,每箱調撥價8750元;3月29日銷售煙絲5噸,每噸不含稅售價50000元。
?。ㄒ唬?月15日銷售卷煙
每標準條調撥價為20000/250=80(元);80元>50元,適用稅率為45%。
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銷售額×比例稅率。
從價定率計算的消費稅=20000×10×45%=90000(元)。
從量定額計算的消費稅=150×10=1500(元)。
借:銀行存款 234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00
計算消費稅:
借: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 915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91500
?。ǘ?月20日銷售卷煙
每標準條調撥價為8750/250=35(元);35元〈50元,適用稅率為30%。
從價定率計算的消費稅=8750×18×30%=47250(元)。
從量定額計算的消費稅=150×18=2700(元)。
借:銀行存款 184275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575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6775
計算消費稅:
借: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 4995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49950
?。ㄈ?月29日銷售煙絲
生產卷煙以自產煙絲為原料,領用的煙絲不用繳納消費稅,但對外銷售自產的煙絲時應計繳消費稅(如果是將外購已稅煙絲對外銷售,則不計征消費稅)。
借:銀行存款 2925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5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2500
借: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 75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