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公司是以商業(yè)零售為主業(yè)的大型連鎖企業(yè),主營連鎖超市、綜合百貨,涉足醫(yī)藥,同時經(jīng)營物流配送、物業(yè)管理、進出口貿(mào)易等業(yè)務。目前,A公司的主要稅費種類包括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費、教育費附加、企業(yè)所得稅等。
A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每1 000元(含稅價)商品的平均購進成本為500元(含稅價),每銷售1 000元商品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的工資和其他費用50元,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5%。
A公司營銷部門為購物黃金日設計了3種促銷方案:一是購貨滿100元贈送價值50元的購物券;二是購物滿100元返還現(xiàn)金20元;三是8折銷售。以上售價和成本均為含稅價,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5%。若消費者同樣購買價值1 000元的商品,面對3種促銷方案,A公司的納稅籌劃分析如下:
方案1:滿100元返50元券
這種銷售方式意味著,消費者每消費完1 000元商品后,可獲得500元購物券,繼續(xù)購買商品。也即相當于A公司贈送了消費者500元的商品,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將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同時,在個人所得稅法中,消費者獲得的購物券屬于偶然所得,商場應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為保證讓利消費者50元,A公司贈送的價值50元的商品應不含個人所得稅額,該稅應由A公司承擔。于是:
1.A公司銷售1 000元商品時,應納增值稅為
1 000/(1+17%)×17%-500/(1+17%)×17%
=145.30-72.65=72.65(元)
每消費100元返50元券,意味著消費1 000元,贈送了消費者500元商品,500元商品成本=500/1 000×500=250(元)
2.視同銷售應納增值稅:
500/(1+17%)×17%-250/(1+17%)×17%
=72.65-36.32=36.32(元)
合計應繳納增值稅=72.65+36.32=108.97(元)
贈送500元商品時A公司需代顧客偶然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1-20%)×20%=125(元)
個人所得稅只是企業(yè)(商場)代扣代繳的,與企業(yè)經(jīng)營無關,不能從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商場贈送禮品的行為應看作視同銷售行為,要計算銷項稅額,同時,由于這屬于非公益性捐贈,贈送的禮品成本不允許在企業(yè)所得稅前列支。
3.應納企業(yè)所得稅:
[1 000/(1+17%)-500/(1+17%)-50] ×25%
=(854.70-427.35-50)×25%=377.35×25%
=94.34(元)
4.稅前利潤總額:
1 000/(1+17%)-500/(1+17%)-250/(1+17%)
-50-125
=854.70-427.35-213.68-50-125=38.67(元)
5.稅后凈利潤=38.67-94.34= -55.67(元)
方案2:滿100元返現(xiàn)金20元
這種銷售方式意味著,消費者每消費完1 000元商品后,可獲得200元現(xiàn)金。應繳納相關稅如下:
1.應納增值稅:
1 000/(1+17%)×17%-500/(1+17%)×17%
=145.30-72.65=72.65(元)
2.應代顧客繳納個人所得稅:
200/(1-20%)×20%=50(元)
返現(xiàn)金,這屬于非公益性捐贈,返還現(xiàn)金的金額不允許在企業(yè)所得稅前列支。
3.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1 000/(1+17%)-500/(1+17%)-50] ×25%
=(854.70-427.35-50)×25%
=377.35×25%=94.34(元)
4.稅前利潤總額:
1 000/(1+17%)-500/(1+17%)-50-50-200
=854.70-427.35-50-50-200=127.35(元)
5.稅后凈利潤=127.35-94.34=33.01(元)
方案3:8折銷售
打折銷售,意味著每銷售1 000元商品,商場只拿到了800元。由于每1 000元的購進成本為500元,該商場每銷售1 000元商品的納稅與稅后利潤情況為:
1.應納增值稅:
800/(1+17%)×17%-500/(1+17%)×17%
=116.24-72.65=43.59(元)
2.應納企業(yè)所得稅:
[800/(1+17%)-500/(1+17%)-50]×25%
=(683.76-427.35-50)×25%
=206.41×25%=51.60 (元)
3.稅前利潤總額:
800/(1+17%)-500/(1+17%)-50
=683.76-427.35-50 =206.41(元)
4.稅后凈利潤=206.41-51.60=154.81(元)
現(xiàn)實銷售中,消費者拿到返券還要考慮較多問題,比如能否剛好湊齊全部返券而不出現(xiàn)浪費,返券能否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用券會不會有浪費。但為了討論方便,這里暫認定為,在一定的規(guī)模效應上(比方很多親朋好友一塊參加返券,這樣可以減少返券中的浪費現(xiàn)象,甚至降到接近于零),有效率地返到了券,并且返券發(fā)揮了其全部的功效。
考慮到每種返券方式在實際運用中的不同,筆者可以為其不同的難易程度制定了不同的折扣標準。如返券對消費者而言最麻煩,所以返券的折扣程度計算如下:[100/(100+50)]×100%=66.7%= 6.67折;返現(xiàn)金的方式折扣程度計算如下:[100/(100+20)]×100%=83.3%= 8.33折;而打折方式折扣程度為8折。如果從折扣程度上看,返券的促銷方式應該是最受消費者歡迎的;打折方式其次,返現(xiàn)金形式應該是最后選擇。但事實卻恰恰相反,消費者更喜歡打折形式,因為返券對消費者而言最麻煩。
對于A公司而言,3種促銷方式的利潤情況可以從表1中得出:
通過分析表1,筆者發(fā)現(xiàn)返現(xiàn)金的折扣度最大,對消費者來說應該吸引力最大,但它讓企業(yè)獲利的程度不是最佳;返券的折扣度最小,即便在這么小的折扣度下,企業(yè)的納稅總額最大,企業(yè)的虧損也是最大的——既不討好顧客,又無法獲利;相比而言,打折的方式是A公司最明智的選擇——企業(yè)的納稅總額最小,既獲顧客喜歡,企業(yè)又能獲得更多利潤。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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