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國家概況
(一)自然地理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下稱“印尼”)位于亞洲東南部,地跨赤道,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島國家,擁有17 500多個大小島嶼,素有“千島之國”的美稱。印尼處在東南亞和澳大利亞之間,陸地面積約200萬平方公里,海洋面積是陸地面積的4倍。印尼處于熱帶,常年僅有雨季和旱季兩季,氣溫變化不大,低地的年平均溫度為30℃,山區(qū)溫度則比較涼爽。
(二)主要資源
印尼富饒遼闊,有豐富的天然資源,如農作物產品、漁業(yè)、礦業(yè)、燃油和天然氣等。印尼是東南亞唯一的一個石油輸出國組織(歐佩克)成員國,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氣(LNG)出口國,產品分成合同的創(chuàng)始國。政府公布的全國石油儲藏量勘探數字為86億桶,折合11.6億噸,其中大部分石油儲量蘊藏在偏僻地區(qū)或深海地區(qū),主要分布在蘇門答臘、爪哇、加里曼丹、西蘭島和伊里安查雅等地,其中,在蘇門答臘島中部約有45億桶儲藏潛能。印尼可以生產的天然氣儲量已達到170萬億標準立方英尺,印尼大部分天然氣資源位于Aceh省的Arun天然氣田、東爪哇Kangean海洋區(qū)塊、Irian Jaya的一些區(qū)塊和Natuna D-Alpha天然氣田(該氣田是東南亞最大的天然氣田)。印尼國內石油勘探開發(fā)基本上靠國外石油公司,印尼能源和礦產資源部的一項法令要求合同承包商把他們25%的天然氣產量用于印尼國內消費。
(三)政治文化
1945年8月17日宣布獨立,成立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印尼實行總統(tǒng)內閣制,最高權利機構是人民協(xié)商大會(MPR),印尼總統(tǒng)由人民協(xié)商大會推選,每5年選舉一次,任期5年。從1999年第22號法令生效實施后,在地方自治前提下,政府行政管理由中央集權制度改為地方分權制度:通過有關法令,地方政府擁有更多權利,安排和從事地方建設工作。
印尼目前有33個省,首都是雅加達,位于西爪哇北岸,是印尼的政治和經濟中心。印尼約87%的居民信奉伊斯蘭教,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國家,6.1%的人口信奉基督教新教,3.6%信奉天主教,其余信奉印度教、佛教和原始拜物教等。人民幣與當地貨幣印尼盾的匯率基本維持在1:1200。同北京時差:-1.00h。
1950年4月13日,印尼同中國建交。2001年12月7日,印尼與中國簽訂兩國政府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議(國稅函[2001]891號)。
二、稅制概況
印尼實行中央和地方兩級課稅制度,稅收立法權和征收權主要集中在中央。
印尼現行的主要稅種有: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印花稅、奢侈品銷售稅、土地和建筑物稅、離境稅、娛樂稅、電臺與電視稅、道路稅、狗稅、機動車稅、自行車稅、廣告稅、外國人稅和發(fā)展稅等。
三、主要稅種
(一)企業(yè)所得稅
1.納稅人
印尼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設在本國的公司和外國公司設在本國的分支機構及常設機構。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分為居民企業(yè)和非居民企業(yè)。
2.課稅對象、稅率
居民企業(yè)應就來源于印尼境內、境外的所得作為課稅對象。非居民企業(yè)應當就來源于印尼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1995年居民企業(yè)所得稅的稅率如表1:
(1)一般公司按以下稅率征稅:
(2)按照產品分成合同進行經營活動的石油天然氣公司按以下稅率征稅:
合同在1984年1月1日以前生效的所得稅率為45%。
合同在1984年1月1日以后,1994年12月31日以前生效的所得稅率為35%。
合同在1995年1月1日以后生效的所得稅率為30%。
稅后所得還要繳納20%的預提稅。這樣上述三類合同的實際稅負分別為56%、48%和44%。
(3)按照作業(yè)合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采礦公司按以下稅率征稅:
合同在1985年以前生效的居民企業(yè)所得稅稅率(%)表如下:
合同在1985年1月1日以后,1994年12月31日以前生效的所得稅率為35%;合同在此后生效的所得稅率為30%。
現行企業(yè)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自2009年1月1日起企業(yè)所得稅最高級數稅率為28%(過渡期),2010年開始降為25%。同時印尼對中、小、微型企業(yè)還有鼓勵措施,減免50%的所得稅。
資本利得按照一般公司所得稅稅率征稅,但對出售上市公司股票的收入征收0.1%(發(fā)起股東為5.1%)的預提稅。對出售土地和建筑物的收入按出售價格的5%征稅。對在地方銀行定期存款的利息按15%的稅率征稅,并實行源泉扣繳。
外國公司設在印尼機構、場所除按公司所得稅率納稅外,稅后所得還要繳納20%的預提稅(有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議的按協(xié)定規(guī)定的稅率納稅),如果稅后所得用于在印尼再投資,則可免繳20%的預提稅。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0%。
3.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企業(yè)的收入總額包括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具體有: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租金收入,股息、紅利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
扣除項目的范圍: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自2009年1月起,新增與慈善、基礎設施發(fā)展相關的支出也可扣除,包括:救助災害,社會公共設施建設,教育科學捐贈,體育事業(yè)捐贈。
不可扣除項目的范圍: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罰款,企業(yè)為職工支付的商業(yè)保險,以貨代款,捐贈(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收入。
4.折舊與攤銷
折舊
資產的折舊成本可在稅前所得中扣除??烧叟f資產依其使用期限分為四類。投資者可選擇直線法(適用于使用期限20年以下的資產)或加速余額遞減法(建筑物除外)計算。折舊率依據下述使用期限與折舊方法而定(如表3):
第一類資產主要包括:辦公設備、實木/藤制儲藏類框架結構、計算機、打印機、掃描儀、摩托車、農林牧漁所使用設備及工具、運輸用的汽車和工業(yè)倉庫等。
第二類資產主要包括:金屬構造的框架及設備、空調、轎車、公共汽車、卡車、游艇、集裝箱、農林牧漁所使用車輛、食品和飲料制造業(yè)所使用的機械設備、伐木設備、裝載機械、通訊設備和工業(yè)機械手臂設備等。
第三類資產主要包括:采礦業(yè)設備、木材工業(yè)的木質處理設備、化工業(yè)設備、1000DWT以下的設備(運輸業(yè))、導航設備、雷達和遠距離控制設備等。
第四類資產主要包括:重型建筑設備、火車及其他有軌機車、1000DWT以上的設備(運輸業(yè))等。
第五類資產主要是:建筑物。
攤銷
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礦業(yè)、林業(yè)的開發(fā))、商譽等。
攤銷率依據下述使用期限與攤銷方法而定(如表4):
5.稅款的繳納
公司所得稅稅款按月預繳,預繳額是上年公司繳納的全部公司所得稅額減去第三方代扣代繳的數額除以12。支付給公司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服務費要求代扣公司所得稅。
按月預交所得稅的,應當自月份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交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交稅款。年終應繳與全年預繳稅款的差額必須在公司向稅務當局提交公司稅申報表之前繳清。公司的年度所得稅申報表,必須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日之后3個月內提交稅務當局,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滯納稅款要處以罰金,罰金按每月2%計算,最高不超過滯納稅款的48%。如果被認為是偷稅則罰金更高。
6.外資稅收優(yōu)惠政策
印尼對外國投資優(yōu)惠稅收政策根據2007年印尼《有關所規(guī)定的企業(yè)或所規(guī)定的地區(qū)之投資方面所得稅優(yōu)惠的第1號政府條例》,印尼政府對有限公司和合作社形式的新投資獲擴充投資提供所得稅優(yōu)惠。提供的所得稅優(yōu)惠包括:(1)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30%(根據新《所得稅法》,2010年后為25%),可以在6年之內付清,即每年支付5%;(2)加速償還和折舊;(3)在分紅利時,外資企業(yè)所繳納的所得稅稅率是10%,或者根據現行的有關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議,采用較低的稅率繳稅;(4)給予5年以上的虧損補償期,但最多不超過10年。上述所得稅優(yōu)惠,由財政部長頒發(fā),并且每年給予評估。
外資企業(yè)用于研究開發(fā)、獎學金、教育和培訓以及廢物處理的開支可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對政府鼓勵的重點領域,可提供8~10年虧損結轉或提高設備及建筑物折舊率;開創(chuàng)性行業(yè)的外資企業(yè),可免征10~12年的企業(yè)所得稅。
7.虧損結轉
虧損一般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5年,有些農業(yè)和采礦公司可以結轉8年。有些經營項目和位于偏遠地區(qū)的公司,虧損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10年。
(8)稅金退還
對當年多交的所得稅款,納稅義務人可申請退還多交稅款,返還期不長于1年。
(二)個人所得稅
1.納稅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印尼公民和在印尼有所得的外籍人員。上述納稅義務人依據住所和居住時間兩個標準,區(qū)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分別承擔不同的納稅義務。
居民納稅義務人是指:(1)印尼公民;(2)個人連續(xù)12個月內在印尼境內住滿183天。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無限納稅義務。
非居民納稅人,是指不符合居民納稅義務人判定標準的納稅義務人。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即僅就其來源于印尼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課稅對象、稅率
居民納稅人就其來源于印尼境內、境外的所得納稅。非居民納稅人就其來源于印尼境內的所得納稅。
應稅所得項目主要包括:
(1)工資、薪金所得;(2)利息、股息、紅利所得;(3)生產、經營所得;(4)財產轉讓所得;(5)返還的稅款(免稅項);(6)財產租賃所得和財產補償所得;(7)外匯所得;(8)勞務報酬所得;(9)轉移采礦權、礦業(yè)權所得;(10)偶然所得。
免稅項目主要包括:(1)直接從家庭成員中取得禮物,而非商務活動所取得;(2)遺產;(3)股本認購取得的股權(土地和建筑物的交易情況特殊);(4)福利費;(5)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養(yǎng)老保險;(6)養(yǎng)老金;(7)保險賠償;(8)社會保障機構的捐贈。
2009年以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如表5:
自2009年開始執(zhí)行新標準(表6):
固定減除項(2008年12月31號前)(表7):
固定減除項(從2009年1月1日開始)(表8):
3.對從事石油和天然氣開采的納稅人來講,應納稅所得按其職位來定,具體如表9:
一次性獲得的所得,如撫恤金、獎金、退伍金等,按15%的稅率扣稅。
(三)其他主要稅種
1.增值稅(PPN)
(1)稅率及征稅范圍
一般情況下,對進口貨物、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等課征10%的增值稅,出口商品的稅率為零。據有關報道,印尼于2010年4月1日實施新的增值稅征稅政策,增值稅的稅率調整為5%~15%。
(2)稅率的特殊規(guī)定
一般納稅人銷售下列貨物或提供下列應稅勞務,按相應稅率征稅(表10):
(3)相關特殊規(guī)定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不是以直接銷售為目的購進的商品,在登記為繳納增值稅的企業(yè)之前購買的商品,購置的某些車輛,購買商品所開的增值稅發(fā)票不完整,免增值稅的商品和勞務,簡化的增值稅發(fā)票中注明的增值稅納稅額,納稅通知書中注明的增值稅額,稅務審計發(fā)現的增值稅申報表中未注明的增值稅額。
免征增值稅的服務項目主要有:醫(yī)療服務、社會福利事業(yè)(如孤兒院)、經加工的商品(如農產品等)、金融、保險、證券業(yè)務、宗教和教育服務等,公共交通、電臺和電視廣播等。
免征增值稅的商品主要有:開采的自然資源(如原油)、生活必需品(如大米、食鹽等)、旅館和餐館提供的飲料和食物、貨幣、金條和商業(yè)票據等。
主要優(yōu)惠項目有:進口用于動力和地熱工程的設備,購買用于出口的商品,進口用于救援和采礦的物資,臨時進口用于石油和天然氣工業(yè)的設備,石油和地熱開采公司在開始生產之前的鉆探成本。
(4)一般納稅人
年銷售額(含應稅勞務)達到6億印尼盾的企業(yè),必須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征稅(NPWP)。
(5)其他規(guī)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tǒng)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必須自該專用發(fā)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實行購進扣稅法,當企業(yè)當期購進的貨物很多,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會出現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情況。根據稅法規(guī)定,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一般納稅人也可請求退還。一般情況下,自納稅人提交申請退還之日起一個月內批復。但對出口商、供貨商需兩個月時間才可批復。
2.代扣稅(PPH)
代扣代繳義務人在向納稅人支付收入、結算貸款、收取費用時有義務代扣代繳其應納稅款。代扣稅稅率按照類別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比率稅率,具體規(guī)定為(表11):
3.印花稅
印花稅是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形式,即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
針對不同的文書,印花稅的定額稅率一般為3 000印尼盾或6 000印尼盾。協(xié)議、證書、公證書、土地契約及它們的復印件,適用定額稅率,均為按件貼花,稅額為6 000印尼盾。對于一切涉及錢款的文書,當文書標明的款額超過100萬印尼盾時,稅額為6 000印尼盾;款額在2.5萬印尼盾到100萬印尼盾之間時,稅額為3 000印尼盾;款額在2.5萬印尼盾以下的不繳納印花稅。對于支票,不論金額多大,稅額都為3 000印尼盾。
對土地產權轉移的書據,自1998年1月1日起適用比例稅率,稅額為購買金額的5%。
4.奢侈品銷售稅
主要是對銷售某些國內生產或進口的奢侈品征收,根據政府確定的奢侈品的類型,稅率分別為10%~200%。出口奢侈品稅率為零。
5.土地和建筑物稅
每年對土地、房屋與永久性建筑物征收土地與建筑物稅,稅率較低,每年不超過資產價值的0.5%。
6.離境稅
居民離開印尼要繳納這種稅。乘飛機稅額為25萬印尼盾,如果是雇主代為繳納,則這筆稅款就作為預繳的公司稅。乘船稅額為10萬印尼盾。
7.貨物稅
貨物稅的征稅對象為特定產品,如卷煙、雪茄煙、烈性酒等。
四、開拓海外市場的幾點建議
(一)語言培訓
加大國際化人才培養(yǎng)的力度,針對項目內容、崗位內容進行語言培訓,避免出現外語培訓與實際相脫節(jié),培訓效率低下等現象。如印尼的官方語言是印尼語(Bahasa)和英語,在當地高層次人才都可用英語進行流暢的溝通。
(二)國際標準化專業(yè)知識培訓
加強對海外財會人員的國際標準化培訓,海外財會人員必須熟悉當地稅法、審計、銀行、法律等方面規(guī)定,由此才能真正有效地做好海外項目的財務工作。
(三)人才戰(zhàn)略
人才是企業(yè)的核心力量,是開拓海外市場的必要條件。對人才戰(zhàn)略要做到:一要培養(yǎng)人才,二要用好人才,三要留住人才。最終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性循環(h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