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結合公路管理部門現行會計核算體制存在的諸多弊端 ,詳細闡述了當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運行模式及可行性,并對公路部門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應采取的對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關鍵詞:公路部門 會計 集中核算
一、公路會計核算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一)公路部門根據現行制度編制和提供的會計報表,不能滿足財政、稅務、審計、工商行政管理等國家經濟管理職能部門和銀行金融機構等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現行制度規(guī)定的會計報表有資金平衡表、收入計劃執(zhí)行情況表、支出計劃執(zhí)行情況表、費用表、工程成本表、固定資產及流動資金表、專用基金表等報表,不僅數量多,編制復雜,而且僅在公路系統內部有使用價值,與其他單位不通用,可比性差,作用不大。在實際工作中,申請銀行貸款、辦理稅務登記、編制國有資產年度報表時,都必須按照對方的要求填制通用格式的會計報表,不僅增加了財務人員的工作量,而且偏差在所難免,難以保證報表的質量。
而且公路部門提供的大部分會計信息僅被政府的行業(yè)主管部門及其執(zhí)法的事業(yè)單位所掌握、所熟知,而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即社會公眾,則并未掌握和熟知。換句話說,行業(yè)主管和行政管理相對人雙方處于信息不對稱的狀態(tài)之中。
(二)資金缺乏合理調度,使用效益低
公路養(yǎng)護部門資金來源是由上一級公路管理部門以經費、專項工程款等方式撥付的,由于公路養(yǎng)護部門資金管理的高度自主和過于分散,造成對各單位資金使用監(jiān)控不力,資金調配使用又不平衡,有的單位資金閑置,而有的單位資金存在短缺,由于未及時監(jiān)控資金使用,造成有限的養(yǎng)路資金被挪作他用。在實施公路建設、養(yǎng)護過程中,由于未嚴格實施成本控制,造成費用開支超計劃現象屢見不鮮,從而更加劇了資金緊張的局面。
(三)缺乏成本核算和管理意識。隨著“事改企”形勢的發(fā)展,以及公路施工市場進入的需要條件,公路養(yǎng)護走向了市場。因此,公路養(yǎng)護要樹立成本管理理念,要強化成本管理。過去公路養(yǎng)護部門是事業(yè)單位,吃國家養(yǎng)路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按計劃進行養(yǎng)護生產,上面下達多少支出計劃,下面就用多少,缺乏成本核算及管理意識。
(四)公路部門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 ,資產在內部單位之間調撥是無償的 , 各單位為了其局部利益 , 各行其是 , 重復投資屢見不鮮。特別是在設備購置上 , 不經常使用的設備及非生產性資產 , 各單位競相購買 , 造成資源閑置和浪費。
二、會計集中核算的概念及特點
會計集中核算是指:政府成立會計中心,在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的前提下取消同級的會計機構和會計崗位,以會計核算中心為單位集中辦理會計核算工作和實行會計監(jiān)督,是會計委派制改革中融合會計核算、監(jiān)督、服務于一體的一種形式。會計集中核算制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1)集中性:集中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保管。盡管各單位不再設會計,改由財政部門的會計核算中心集中進行會計核算,但由于單位的預算沒有改變,即單位資金所有權、使用權不變。
(2)監(jiān)督性:以資金集中監(jiān)督為核心。所屬單位的所有收入(包括各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撥款及外單位劃入的資金)均由銀行自動記入會計核算中心賬戶。所屬單位的支出均需通過會計核算中心。
(3)一致性:會計集中核算機構依據國家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費用開支標準,對單位實施統一的會計監(jiān)督,在監(jiān)督的依據、標準、范圍、尺度等方面做到一致,可以避免單位之間的不平衡性,有效防止單位搞特殊化。通過會計人員參與單位收支預算編制、費用開支標準確定、財務管理制度制定以及日常費用支出審核等工作,實現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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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會計集中核算的運行模式
實行“機構統一”,理順財務關系。實行“機構統一”后逐步將下屬單位的財務機構統一歸到局財務處,各下屬單位不再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財務處通過制定統一的規(guī)范性文件,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貫徹落實和反饋,形成局內部上下貫通,有機結合的管理體制,確保財務、會計制度和核算形式,質量的銜接統一。
實行“人員統一”,強化職能工作。集中核算后將所有會計人員納入到局財務處統一管理,定期進行法規(guī)和專業(yè)知識的培訓,并進行考核實行優(yōu)勝劣汰,崗位輪換,促進會計人員不斷提高專業(yè)知識和愛崗敬業(yè)精神,人力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
實行“資金統一”,提高運營效率。本著財務管理以資金管理為中心的原則,財務處設立資金結算中心——內部銀行,明確規(guī)定公司所有生產、養(yǎng)護基建所用的資金統一存于內部銀行,統一調度使用。實行“統一核算分離”確保核算質量。在機構、人員、資金統一的基礎上,會計核算中心對各單位一律單設會計賬簿分別核算,并分別對各集中單位提供財務報告和分析資料。通過集中核算,將會計核算過程由“暗箱操作”變成“陽光作業(yè)”。通過集中對單位每筆具體收支合理性、合法性的審查核報從而由以前的事后監(jiān)督轉為全方位和全過程監(jiān)控,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了資金擠占、挪用、截留、浪費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fā)生。
四、公路部門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可行性
公路養(yǎng)護部門的人事權 (包括財會人員) 都由公路管理部門掌握,而且目前從業(yè)財會人員都具有相應的學歷和專業(yè)技術職稱,數量和素質都能達到進行會計集中核算的要求。人員調配權的自主和自由能有效地適應會計集中核算的要求。
現代計算機技術的發(fā)展以及互聯網的普及,也為會計集中核算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保障。委派到公路養(yǎng)護部門、各重點工程的財會人員可隨時通過互聯網將已核對相符的原始數據編制成記賬憑證傳輸到設在公路管理部門的網絡服務器上,即網上做賬,并可隨時進行會計資料的網上查詢,公路管理部門可隨時根據儲存在網絡器上各單位的會計資料進行匯總,為各級管理部門提供準確、及時、完整的會計信息資料。
在現階段實行會計集中核算還有一個很好的機遇 ——正在進行的行政、事業(yè)單位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事業(yè)單位體制改革要求我們更新觀念,面向市場。而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正順應這個要求,為事業(yè)單位走向市場經濟提供了一個先進的工具和手段。機構改革實際是人力資源配置上的改革,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更能深化改革,鞏固成果,促進發(fā)展。
五、公路部門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應采取的對策
(一)完善會計法規(guī)體系,明確法律責任主體
《會計法》在修訂時未能涉及到會計集中核算問題。法規(guī)部門應根據《會計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實際情況出臺相關的法規(guī)文件,就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給予肯定,以便會計集中核算有法可依,充分發(fā)揮會計監(jiān)督職能,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fā)展,保障會計集中核算制度規(guī)范運行。財政部門也要繼續(xù)不斷地完善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實際操作過程中的規(guī)章制度和運行細則,健全機構內控制度。
(二)嚴格公路單位的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剛性。預算管理是行業(yè)財會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手段,通過財務預算的制定和實施,將單位的主要考核目標指標化,促使單位及其所屬單位自覺地為實現既定的工作目標而勤奮工作。同時,財務預算還是單位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單位經營活動過程中重要的控制標準和考核依據。財務預算應根據單位當年的總體考核目標和有關支出預算來確定,一般應包括:年度的融資預算、對外投資預算、財務收支預算、固定資產購置預算、費用開支預算、成本指標計劃等。年度財務預算可采用自下而上編制、自上而下管理的方法。只有健全預算管理制度,才能使公路管理逐漸走向規(guī)范化的發(fā)展道路
(三)根據《會計法》規(guī)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會計集中核算的實施,并不轉移法律責任主體,審批權、簽證權仍然在各公路養(yǎng)護部門,在界定違法行為責任時,必須認定其行為的環(huán)節(jié)和責任人,公路養(yǎng)護部門負責人和會計集中核算機構責任人都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關于會計檔案的保管問題。在網絡化會計下,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發(fā)生了分離,這就要求委派到各公路養(yǎng)護部門、各重點工程的財會人員定期將原始憑證交會計核算中心,由會計核算中心內審人員審核打印,裝訂成冊,交會計檔案室,保管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