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改革開放的成功,紅利收入源源不斷地惠及個人,我國的個人收入正在快速增長,但也產生了一些透明度低下的問題。2010年3月1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共修改了15處。其中,在政府工作報告第二部分“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進步”中“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一段,把“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規(guī)范灰色收入”,改為了“保護合法收入,調節(jié)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盎疑杖搿睅讉€字不見了,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刪除了“灰色收入”提法。事實上,這并不是灰色收入不存在,而是僅僅用灰色收入并不能完全準確表達這類收入的實際含義。
一、個人收入信息失真的危害
個人收入信息失真不僅影響政府調節(jié)經濟職能的發(fā)揮和國家有關經濟政策的制定,也使個人所得稅失去據(jù)實征收的基礎,導致國家稅收大量流失。
1.增加腐敗的保護色。
個人收入信息不透明正好印驗了“渾水摸魚”,在這種狀況下,個人收入得不到有效約束,個人意志成為主導,部門利益、小集團利益就會凌駕國家利益之上,改革開放30余年的歷史給予了充分的證明,巨大的個人收入差距成為了鐵的注釋。風起云涌,火仗風勢,在小集團利益主導下,國家的法律得不到完整的貫徹,導致經濟犯罪活動猖獗,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虛假個人收入信息是獲取非法利益的掩體,虛假個人收入信息也給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給貪污腐化、行賄受賄等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溫床,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
2.影響政府調節(jié)經濟職能的發(fā)揮和國家有關經濟政策的制定。
個人收入信息是最重要、最基礎的經濟信息,是國家分析經濟形勢,制訂經濟政策的依據(jù)。我國實行的是有計劃的市場經濟,這一模式規(guī)定了國家行政機構對經濟的干預責任。國家要想了解國民經濟的運行情況,正確地運用經濟手段,調控市場,就必須詳細地掌握包括個人收入信息的所有重要的經濟信息。因此,虛假個人收入信息的存在必然妨礙國家經濟政策的制定,影響國家調控經濟職能的發(fā)揮。
3.導致國家稅收大量流失。
個人收入信息的虛假會影響各項稅款的正確計算、繳納。直接影響個人所得稅的計算、稅款計算和繳納的錯誤率提高,偷逃稅現(xiàn)象更加嚴重,從而造成大量稅收及其他資產的流失。有資料表明,目前,全國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占各項稅收的比例只有7.3%,占居民總收入的比例只有2.5%.通過與其他國家比較分析,結論是,我國個人所得稅偷逃十分嚴重。
4.增加國家的相關成本。
不論是影響國家政策、稅收大量流失,還是導致腐敗,都是我們要反對的。個人收入信息失真,致使政府與市場都出現(xiàn)了失靈,公共決策失誤、政府工作低效率以及政府部門擴張,“尋租活動泛濫”則成了當前中國政府失靈的首要標志。為此,國家面對增大政府的管理成本和管理難度,只能被動應戰(zhàn),強化預算、管理、審查、評價、分析等環(huán)節(jié),來發(fā)現(xiàn)、查處、監(jiān)管,這樣必然導致政府管理的難度加大,政府管理成本上升。
5.破壞和諧社會建設。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過程,全面推進信息化也是一個過程,兩者相輔相成,有機結合。和諧社會構建,首推信息化,才能促進公平、公正、公開的社會風尚,是心靈內在融合和諧,只有心和,才有言和及行和。社會公平是和諧社會的基礎。社會公平指社會不同階層、群體都能夠公平地獲得各種權利和機會,包括信息公平。在信息社會中,信息在人們的工作和生活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信息資源的獲得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人們的社會、經濟地位。個人收入信息屬于重要的信息,個人收入信息不透明,信息屏蔽,已經形成嚴重的“信息孤島”與“信息欺詐”。這種結果必然導致出現(xiàn)嚴重的社會矛盾,社會不滿情緒嚴重積累。如若處理不當,就會產生社會動蕩,破壞和諧社會的建設。
綜上所述,當前中國的收入分配已到了不得不改革的關鍵時期。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現(xiàn)在收入改革出現(xiàn)的最基本問題是:必須讓個人收入信息準確、全面地反映出來。然而,我們的改革如何進行?筆者提出建立個人收入賬戶制度,使最基本的個人收入成為收入改革堅實的起點,動員各類參與者積極投身收入改革。
二、建立個人收入賬戶制度的對策
個人收入信息的不透明,不但成為了滋生腐敗的土壤,也造成了個人所得稅的大量流失。因此,不論從收入信息質量、對反腐倡廉起重要的基礎性作用出發(fā),還是對個人收入進行科學、公正調節(jié),我們都必須正確反映個人收入信息,建立個人收入賬戶制度就成為必然的選項。
1.建立個人收入賬戶制度的重要性。
個人收入是最重要的經濟信息,需要有一定的透明度。由于現(xiàn)行收入的多元性與有意隱蔽性,現(xiàn)在幾乎每個有收入的人都在銀行開設了若干個賬戶(最多的超過二十個),不同銀行的不同賬戶正在收集著個人的不同收入。在這種狀況下,不但稅務部門無法準確核定個人收入,而且即使是家庭成員,也無法徹底清查家庭其他成員的個人收入。個人收入賬戶如此混亂,要真正全面搞清了個人收入實屬不易,尤其是對高收入個人更甚。個人收入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的混亂影響深遠,微觀個人收入與宏觀個人收入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出現(xiàn)混亂就成為一種必然。我國實行的是有計劃的市場經濟,最重要的經濟數(shù)據(jù)出了問題,政府的干預政策就肯定要部分失效。
2.建立個人收入信息歸集模式。
關于個人收入信息的歸集制度體現(xiàn)在個人所得稅制度中,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基礎是個人收入信息。對個人收入信息的社會化核定制度的模式已經設計有三:一是個人申報制,在這種制度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基本上靠單位代征與個人申報相結合,個人忠誠是基礎;二是社會中介代理制,可以建立稅務事務所或個人收入事務所來進行代理,用專家理財、第三方核定,來確定個人收入;三是建立個人收入賬戶制度,全部個人收入只能進入該賬戶。從我國的實踐來看,個人申報制效果最差;代理制幾乎成為擺設。隨著個人收入來源的增加與提高,如何正確確定個人收入,是個人收入信息真實完整的關鍵,也是國家進行個人所得稅征管的最大難點。為了避免爭執(zhí),正確執(zhí)行國家稅收政策,節(jié)約社會信息成本,確保95%以上的個人所得稅被依法征收,建立個人收入賬戶制度應該是最簡單、最有效、最節(jié)約成本的信息歸集模式。
3.要頒布個人收入賬戶專項法規(guī)性條例。
建立個人收入賬戶制度的宗旨是,整肅個人收入秩序,將個人收入全部進入個人賬戶,增加個人收入全面核定的可信度。這件事涉及到數(shù)以億計個人,政府必須高度重視。為此目的,國家應該進行相應法規(guī)立項研究。個人所得稅稅制不完善:一是實行分類稅制不能綜合計算個人收入并加以有效調節(jié);二是現(xiàn)行稅率不公平,勞動所得的邊際稅率高于非勞動所得;三是有關稅源控制、代扣代繳的制度尚不健全。因此,應該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訂,同時,盡快制定并頒布《個人收入賬戶管理條例》,規(guī)范個人賬戶操作。其中,三個重要問題必須有十分清晰的規(guī)定:一是認定個人收入的范疇,不論什么“顏色”(含人情饋贈)的個人收入都應該進入該賬戶,不允許任何個人收入出現(xiàn)在這個賬戶之外。同時,對“人情往來”的實物收入(包括禮品)進行估價申報;二是規(guī)定該賬戶屬于終身免費賬戶,是憑個人身份證開設的唯一實名個人收入賬戶;三是該賬戶要設計合理的運行程序,可以規(guī)定轉入賬戶的全部都屬于個人收入,其他業(yè)務不得在此賬戶中操作。
4.要配套建立官員收入公開制。
我國現(xiàn)在已經建立了《官員財產申報制》。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讓掌握公共權力的政府官員置于一個相對透明的機制之中,從而達到廉政的目的。理論分析認為,《官員財產申報制》是從結果來約束官員腐敗,而隨著個人收入賬戶的建立,也給建立從源頭控制腐敗提供了基礎條件,因此建議:可以與《官員財產申報度》配套,建立《官員收入公開制》。把官員們的全部收入(工資、住房、工資外收入、福利待遇、變相個人消費以及人情往來等方式各色收入)全部納入核定范圍,并且每年定期公布,作為對官員考評的主要依據(jù)。這樣做的結果,不但個人收入信息相對完整,即使是對腐敗官員進行司法清算時,也因為個人收入歷史信息清晰、完整,有效減少爭議,便于準確執(zhí)法。
5.要嚴肅責任。
對個人賬戶要進行嚴格監(jiān)管,才能真正有效運行個人收入賬戶。這就需要建立嚴格的問責制,用制度約束相關法人與責任人的行為。這個問責制必須包括的內容有:一是個人收入賬戶開設的唯一性,應該責成人民銀行參照企業(yè)法人的賬戶管理辦法,進行個人收入賬戶管理制度設計,并就具體運行機制進行謀劃,避免出現(xiàn)混亂;二是強化單位對個人收入的發(fā)放管理,住房、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上的差異,尋租等方式獲取的灰色收入,要規(guī)定單位法人把所有的個人收入(哪怕是一分錢)全部轉入唯一的個人收入賬戶;三是嚴格執(zhí)行免費制,現(xiàn)有消息披露,銀監(jiān)會正在研究每個公民一個終身免費銀行賬戶制度,這應該結合個人收入賬戶統(tǒng)籌設計;四是打擊個人收入不入個人收入賬的行為,可以按照《反洗錢法》、《刑法》,對個人收入不進個人收入賬戶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結合相關法規(guī),重罰責任個人(經濟、司法)成為唯一的選擇。五是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對于收入不入個人收入賬戶的具體責任人,要從從業(yè)資格是否合格審查為起點,追究經濟責任、行政責任與法律責任,至少應該把責任個人列為本行業(yè)禁入者;對于責任法人,則必須追究法人代表的法律責任,以及附帶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