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評審對象發(fā)表的論文應與本人所在崗位的工作相關聯(lián);在報送評審材料時,須同時提供2篇(符合浙人社發(fā)〔2013〕215號文件第六條第三款條件的破格申報對象需提供4篇)論文電子文檔(word文檔格式,必須與雜志發(fā)表論文復印件內容完全一致)。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省高評委)辦公室將對提供的論文進行相似性測試,并根據(jù)測試結果的重復率情況確定論文的有效性;裝訂成冊的材料中論文復印件應包括雜志封面、目錄、雜志刊號頁、論文(不能用電子文檔替代)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