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答辯范圍:圍繞參評人員的工作能力與業(yè)績、會計案例和論文代表作等出2個問題,給參評者作答。
五、答辯流程及要求:
1.答辯人員按《2017年參加福建省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人員答辯時間安排》指定的時段(上午或下午)進入等候室(4樓2號會議室)。
2.答辯人員憑身份證簽到,抽簽確定答辯順序。
3.答辯前10分鐘進入準備室。進入準備室后,工作人員發(fā)答辯題目和紙筆。答辯者所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包括任何紙質材料和電子產(chǎn)品、手機。
4.答辯分個人述職和回答問題兩部分,總體時間25分鐘(個人述職掌握在5分鐘左右)。
5.個人述職要求:簡要介紹,主要闡述近5年取得業(yè)績成果的重要方面。要求簡明扼要,突出重點。
6.回答問題要求:述職結束后,直接答題。要求答準所問,重點突出,說服力強,表達順暢。
7.答辯結束后所有分發(fā)材料交給工作人員,離開會場。
8.答辯人員未按時到場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