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過程中,我們按照改革的內在要求,調整財務機構設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苯煌ú控攧账居嘘P負責人介紹說。幾年來,交通部理順財務管理體制,積極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保障了部屬單位正常運轉經費和交通建設用款,促進了交通事業(yè)的發(fā)展。
交通部財務管理有幾大特點,一是預算級次多(五級);二是涉及單位多,僅直屬單位就有347家;三是資金種類多,包括車購稅交通專項資金、港口建設費政府性基金等;四是特殊情況多,交通部直屬行政事業(yè)單位,且所屬單位跨多個省市,行業(yè)特征十分突出。因此,各單位在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上都存在一些各自的特殊要求,統(tǒng)一的規(guī)定很難滿足全部需要。
針對以上特點,交通部制定了一整套的辦法。第一,理順財務管理體制。交通部直屬行政事業(yè)單位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體制。對于納入交通部部門預算,由中央交通專項資金安排的地方交通建設項目,交通部從行業(yè)管理的角度強化了行業(yè)財會主管部門指導、協調、服務和監(jiān)督的綜合管理職能,明確了各級預算單位財務管理和資金監(jiān)管職責。第二,建立規(guī)章制度。交通部加大交通財會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配合財政部或單獨組織修訂和制定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資金監(jiān)督、會計核算等一系列相關管理辦法。第三,調整機構設置。將過去按公路、水運、事業(yè)行業(yè)對口設置財務司內部處室的做法,調整為按財務和會計的核算和管理流程設置財務司內部處室。目前設置了綜合處、預算管理處、總會計處和資產管理處共四個處室,總會計處主要負責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yè)務。
交通部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工作7年來取得良好效果:一是針對改革工作制定了符合實際情況的管理辦法,明確了各方的具體職責,具有較強的操作性;二是在改革實施過程中,財政、交通部門密切配合,出現問題及時協調,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各級預算單位分批改革,設置改革過渡期,減少了改革的阻力;四是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促進了預算編制真實性,杜絕了虛報冒領,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交通部車輛購置稅交通專項資金從2001年1月1日起,在全國6個?。ㄗ灾螀^(qū))開始實行由財政部直接將資金撥付到項目單位的試點工作,2004年試點范圍擴大到17個?。ㄗ灾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2006年擴大到全國所有?。ㄗ灾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2005年1月1日,交通部部屬行政事業(yè)單位開始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2007年10月1日,交通部所屬347個基層預算單位全部納入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