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套期保值是企業(yè)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因而也是衍生金融工具產生發(fā)展的根本動力。通過運用各種套期策略和套期工具,企業(yè)可以減少風險甚至消除風險。隨著金融工具創(chuàng)新的迅速發(fā)展和我國企業(yè)利用金融工具進行套期避險活動的日益增多,在會計和財務報告中如實反映管理人員的套期管理活動尤為必要。筆者結合新《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CAS24),就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套期與現金流量套期的區(qū)別作一探討,以期使會計理論工作者與實務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并執(zhí)行好新準則。
一、公允價值套期與現金流量套期的內涵
套期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CAS24認為:公允價值套期,是指對已確認資產或負債、尚未確認的確定承諾,或該資產或負債、尚未確認的確定承諾中可辨認部分的公允價值變動風險進行的套期?,F金流量套期,是指對現金流量變動風險進行的套期。從二者的涵義中可以看出,都可以采用已確認的資產、負債作為被套期項目,都采用衍生金融工具作為套期工具,都會影響企業(yè)當期及以后期間的損益狀況。同時,要運用公允價值套期會計或現金流量套期會計都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本文主要針對二者的區(qū)別進行探討,弄清二者的界限。
二、對公允價值套期與現金流量套期的比較
(一)二者所避風險的經濟性質不同。
(二)二者的適用范圍不同。公允價值套期主要適用于對現有資產、負債和現有資產、負債可辨認部分公允價值變動風險進行套期,同時,確定承諾的套期也適用于公允價值套期。而現金流量套期主要適用于對預期交易的套期。
(三)公允價值套期改變了被套期項目的會計處理,現金流量套期改變了套期工具的會計處理,從而使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的利得或損失在同一期間配比,反映出套期會計的實際抵銷結果。
(四)二者的會計核算不同。公允價值套期與現金流量套期是企業(yè)分別對未來的公允價值和現金流量變動風險的套期。二者總的核算原則是一致的,即在同一會計期間確認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的利得或損失,以體現套期會計的本質,反映出套期的對沖結果和有效性。但在具體的會計處理方面二者還是有所區(qū)別的。
1.套期工具的會計核算不同。
2.被套期項目的會計核算不同。
3.公允價值套期和現金流量套期的界限不是絕對的,二者有時可以轉化。對于確定承諾外匯風險套期作為何種套期處理國際上存在爭議。SFAS133對其作為公允價值套期進行處理,而IAS39和CAS24都認為確定承諾外匯風險套期可以作為公允價值套期進行處理,也可以作為現金流量套期進行處理。因為外匯風險既影響被套期項目的現金流,也影響被套期項目的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