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場經濟下,我國高等教育呈現(xiàn)出跨越式的發(fā)展態(tài)勢,主要表現(xiàn)在:教育規(guī)模迅速擴大,教育事業(yè)進一步發(fā)展,學校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但是同時,在經費使用上,高等院校仍表現(xiàn)出一系列的問題,如財政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資金利用率低、學生培養(yǎng)成本增加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高等教育的進一步發(fā)展,影響著教育財政支出應有作用的發(fā)揮。因此,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建立就十分必要,以此為手段,合理控制和規(guī)劃財政支出,合理配置教育財政資源,強化責任意識和支出效益觀念,從而有效提升我國高校的市場協(xié)調能力和管理效率,保障高等教育目標的順利實現(xiàn)。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是高等教育資源合理配置、教育財政支出效率提升、高等教育目標能夠實現(xiàn)的重要途徑。本文論述了我國實施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必要性,分析當前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中所表現(xiàn)出的一些主要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完善對策。
一、我國實施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必要性
(一)緩解辦學經費短缺的重要途徑
教育經費不足是國內外高校發(fā)展中共同面臨的重要問題,我國有著十分巨大的教育規(guī)模,在有限的經濟支撐下,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與教育經費不足的矛盾就顯現(xiàn)出來。加之我國高等教育的資金利用率較低,人員超編、機構臃腫、資金浪費、設備閑置的現(xiàn)象普遍存在。因此,如何在有限投入的基礎上,提高教育投入質量和教育資金利用率,就成為緩解高校辦學經費短缺的重要途徑。
(二)滿足教育改革的需求
宏觀層面上,通過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可發(fā)現(xiàn)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明確導致資金利用率偏低的原因,從而為管理者、決策者實施教育改革提供依據(jù)。微觀層面上,通過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可發(fā)現(xiàn)學校管理和資源配置方面存在的問題,以提升學校管理能力,更好地利用教育資源。
(三)教育的社會屬性所決定
教育屬于一種特殊形式的社會事業(yè),這決定了其社會屬性下的經營特點,應當用經營的管理理念來統(tǒng)籌規(guī)劃,應講求教育資源的利用率,講求投入-產出的效益。然而,這與教育的非營利性并未形成矛盾,因為,其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在較少投入的基礎上,培養(yǎng)出更多的優(yōu)秀人才。
(四)教育財政支出的本質要求
發(fā)展教育是政府的義務與責任,高等教育財政支出就是政府為此所做的重要努力。然而,只有以完備的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為依托,才能使教育財政支出真正體現(xiàn)出高效、科學、合理和公平性,使教育的社會價值得到更為實際的詮釋。
二、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缺乏立法保障
就當前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實際情況來看,其法制建設十分緩慢,從而極大程度上影響了績效評價工作的開展與成效。評價體系、評價標準的制定,評價工作的開展,相應評價制度的建立都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出臺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才可有效實施。縱觀國際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的發(fā)展,進一步明確了立法支持的重要性,且應當經?;?、制度化。
(二)缺乏有效的支出監(jiān)督機制
首先,在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中,對于合規(guī)性、合法性的審查往往是關注的重點,而對其有效性、效率性和經濟性的評價則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其次,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往往是對高校財政支出管理存在問題的審查,并未向找出問題原因,提出合理建議的層面深化。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的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提升。
(三)缺乏對支出績效和投資責任的重視
績效預算管理是以追求最大績效為根本目標,以財政資源配置成效作為管理活動根本的衡量標準,并貫穿到高校各項管理活動當中。然而,當前我國尚未形成一個系統(tǒng)的高等教育財政支出預算整體,許多高校在分配預算資金時,只是單純著眼于將錢花出去,而對于預算資金的績效則相對忽視。且在源頭上并未對低績效和無績效的教育投入項目進行有效的控制,在投資責任上,比較完備的監(jiān)督追究機制尚未形成。
(四)尚未建立其合理、規(guī)范、科學的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
首先,績效評價體系未實施合理分類,多樣化的教育財政支出項目使得績效評價體系的合理化、科學化要求難以實現(xiàn)。其次,在績效評價指標的確定上存在很大難度。當前,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評價尚缺乏統(tǒng)一的評價指標,從而造成績效評價工作實施的有效性難以得到保障。
三、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完善對策
(一)強化法制化建設,執(zhí)行規(guī)范性作業(yè)
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是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的制度控制和約束手段。當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仍處在探索階段,法制建設極不完善。因此,我們必須要加快績效管理法制化建設的進程,在《高等教育法》、《審計法》、《預算法》等法律中新增財政支出績效管理的相關要求,來進一步約束高等教育財政支出,使其成為績效評價的有利手段,來為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開展實施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撐。此外,還應對高等教育財政支出評價制定統(tǒng)一的組織方式、工作程序及工作規(guī)則,并就相關行為主體的義務、權利加以劃分。
(二)高等院校內部會計系統(tǒng)和預算管理體系的構建
實施有效的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依賴于真實的會計信息,而會計系統(tǒng)及其預算機制就恰恰成為提供信息資源的現(xiàn)代化平臺。就當前情況來看,現(xiàn)行的高校會計系統(tǒng)因財務報告制度過于簡單和陳舊的會計核算方式等原因,很難適應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需求。因此,我們應當在績效導向的基礎上,進行高校會計系統(tǒng)的建立,對現(xiàn)有高校財務報告和會計核算制度進行改革,并將績效預算管理思想全面引入到預算管理當中,并以績效為目標執(zhí)行嚴格的預算控制,從而形成嚴肅的預算資金管理。同時,還應強化預算支出績效考核,強調考核結果的實際應用,從根本上促進預算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以點帶面,促進財政績效評價分析的逐步過渡
基于對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復雜性的考慮,我們應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有效的實施開展。著手于高等教育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從而向其他支出績效評價逐步推廣;選擇重點高校先做試點,待方案成熟后,再向其他高校逐步過渡;先以高校的考評或自評為主,由教育和財政主管部門進行選擇性評價,并同高校積極協(xié)調,來制定相關的評價制度,并在實際中逐漸向以社會中介結構、審計、財政為主的評價形式過渡。
(四)為績效評價工作提供有利的配套支撐
教育和財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起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信息網絡平臺和數(shù)據(jù)庫,便于信息查詢和績效評價結果的及時反饋;教育和財政主管部門應對財政支出進行合理科學的分類,形成統(tǒng)一的會計核算體系、制度;強化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宣傳與培訓工作,為績效評級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氛圍。
四、結束語
當前,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仍處在萌芽探索階段,只有通過不斷探索,總結經驗,對評價體系進行有效的補充和強化,才能為高校的改革與發(fā)展提供有力的財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