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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聯(lián)社10月29日電,財政部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總會計核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增設財務會計明細科目。在“國庫存款”科目下增設“金庫存款”和“待劃轉社會保險費”明細科目。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增設“待劃轉社會保險費”、“收回存量資金”、“國庫集中支付待清算資金”和“其他”明細科目。在“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收本金”下增設“未到期本金”和“已到期本金”。在“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付本金”下增設“未到期本金”和“已到期本金”。規(guī)范使用“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無實際資金流入的情況下,嚴禁通過預算會計科目“資金結存”、財務會計科目“其他應收款”沖減已列預算支出(費用);嚴禁通過預算會計科目“資金結存”、財務會計科目“其他應收款”虛增收入。加快推進財政總會計核算電子化進程,打通財政與中國人民銀行電子數據傳輸渠道,實現(xiàn)財政與中國人民銀行全部業(yè)務事項線上辦理,全部業(yè)務數據線上傳輸。